二連浩特市污水處理費執行新標準二連浩特
為有效緩解污水處理企業價格長期倒掛問題,更好地落實國家和自治區相關政策,保障污水處理企業持續健康發展,提高居民生活質量,加快污水集中治理步伐,逐步實現污水處理企業化經營,產業化發展的良性循環。我市污水處理費在市發改委組織召開聽證會,廣泛征求各方代表意見的基礎上,經市政府同意,決定自2017年2月1起執行新標準。具體收費標準為居民污水處理費為每噸0.85元;非居民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為每噸1.2元。
在執行新標準后,市發改委還提出三點要求,一是對二連浩特市城市規劃區內使用自來水或自備水源并向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及排水管網排放污、廢水的單位和個人,應按照用水量及規定的污水處理收費標準足額繳納城市污水處理費。已繳納城市污水處理費的單位,不再繳納污水排污費和城市排水設施有償使用費。尚未接入排水管網的居民減半征收。嚴禁用水單位在城市排水管網覆蓋范圍內,擅自將污水直接排入水體,規避繳納污水處理費。自來水用戶的污水處理費,由城市供水企業在收取水費時一并代收;自備水源用戶的污水處理費,由城鎮排水管理部門核定污水排放量并征收污水處理費;城市園林綠化、景觀、環衛及消防等公益服務用水,免收污水處理費。二是對二連浩特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免征污水處理費;高等院校、中小學校、幼兒園、社會福利機構、社區居委會公益性服務設施用水等非居民用戶,按居民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執行。三是污水處理費要專款專用,用于城市排污管網污水處理廠的運行、維護。要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政策,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擅自減免污水處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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