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全面落實巡察制度助力黨內監督赤峰
為全面落實自治區黨委關于在盟市、旗縣(市、區)建立巡察制度的要求,赤峰市委高度重視,成立組織,批設機構,精心組織,赤峰市全面展開巡察工作。
黨委重視,高標準落實巡察工作。市委制定出臺了《赤峰市委巡察工作暫行辦法》,成立了巡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按照優中選優的原則配備了4名工作人員;明確了旗縣區委巡察機構設置意見,批準旗縣區委巡察辦為黨委正科級機構,為各旗縣區委巡察辦核定了1正1副2個科級領導職數。旗縣區委成立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正式組建旗縣區委巡察辦并配齊領導班子,選調專職工作人員,協調解決巡察機構辦公場所,購置辦公設備。同時市委建立了30人的巡察組長庫和45人的巡察人才庫,旗縣區組建了211人的巡察組長庫和487人的巡察人才庫,為全市巡察工作提供了人員保障。
立規明矩,構建科學規范的巡察制度機制。按照“比照+改造+探索”原則,在借鑒自治區黨委和其他省市巡視巡察制度的基礎上,編印《巡察工作制度匯編》,建立健全巡察工作實施辦法、工作流程、線索管理、移交、督辦等近20項配套工作制度和意見,把巡察工作各個環節的任務、程序具體化、規范化,保障了巡察工作有章可循、有序運轉。積極推行“以人為本”的機關文化管理,以精神文化、行為文化、制度文化和物質文化為要素的機關文化管理模式初步形成。積極探索構建巡察共性問題前置整改機制,解決巡察空檔期過長、同類問題得不到及時糾正的問題;積極探索巡察聯動機制,解決市、旗縣區委巡察工作尺度不一、力度不夠、開展不平衡問題;積極構建立體巡察監督機制,解決巡察發現問題方法單一、獲取信息渠道窄、發現問題難的問題,實現巡察工作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
強化培訓,著力提升巡察人員業務能力。堅持全面培訓,在巡察工作啟動伊始,市委巡察辦在自治區黨委巡視辦的大力支持和幫助下,依托自治區黨委巡視辦的經驗和資源優勢,在呼和浩特市舉辦了全市巡察干部培訓班,邀請自治區黨委巡視辦領導、資深巡察組組長和巡察工作先進地區領導系統講授巡察業務,使全市巡察工作人員掌握巡察工作基本知識。強化崗前培訓,按照巡察工作規范,市、旗縣區巡察辦在巡察組進駐前均采取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方式,就巡察工作流程、方式方法、如何了解核實問題線索、巡察報告撰寫等具體事項再次進行系統培訓,保證巡察工作有的放矢,為開展巡察工作奠定了堅實基礎。
細察嚴改,扎實推進巡察工作成效。按照全面鋪開和有序推進的原則,市和各旗縣區黨委第一時間開展首輪巡察工作,堅持遵循政治巡察導向,聚焦管黨治黨“三大問題”,緊盯“重點人、重點事和重點問題”及執行“六項紀律”和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從細從嚴開展巡察,全市首輪巡察工作中共派出36個巡察組,巡察市直部門2個、旗縣區直單位20個、直屬事業單位6個、蘇木鄉鎮(街道)8個、嘎查村8個。堅持把問題整改作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政治任務,對于巡察中發現的被巡察黨組織存在的突出問題,按照邊巡邊改、即知即改、全面整改的原則,實施“建賬銷號”制度,整改1件、督查1件、銷號1件,巡察機構適時開展“回頭看”,對整改問題進行再監督、再促進,防止問題反彈回潮。兩級黨委巡察組共向被巡察單位反饋問題131件,移交紀檢監察機關問題線索21件,移交組織部門問題線索1件。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88件,正在整改43件,完成了整改任務的67%。
2017年,全市巡察工作將按照自治區黨委關于一屆黨委任期內巡察全覆蓋的要求及市委統一部署,有計劃分批次地開展全方位巡察,助力推進全面從嚴治黨走向嚴緊硬。(董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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