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你了解二連浩特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二連浩特
2017年1月1日,二連浩特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現一體化。新的醫保制度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牧區合作醫療制度兩項制度,建立了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現城鄉居民公平享有基本醫療保險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的重大舉措,對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重要意義。建立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有利于推動社會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務更加規范、醫療資源利用更加有效,促進全民醫保體系持續健康發展。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提出的“覆蓋范圍、籌資政策、保障待遇、醫保目錄、定點管理、基金管理”六個統一要求,我市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實行“一制一檔”,一步整合到位,即:統一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統一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標準和待遇水平,全面實現城鄉居民醫療保障水平均等化。我市醫保制度重新整合后切實做到了以下“六統一”,新制度將更加惠民、利民。
一是統一參保范圍。參保范圍包括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所有應參保人員,即覆蓋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
二是統一籌資政策。繼續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助相結合為主的籌資方式,城鎮居民和新農合參保人員籌資總額實現等同。統一財政補助標準,三級財政補助標準按國家、自治區和我市有關規定執行。統一個人繳費標準,原城鎮居民醫保和原新農合參保人員與整合后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差額部分,由市財政予以補足,并列入以后年度財政預算。2017年起不分城鎮戶籍和農村牧區戶籍,新參保居民全部統一執行新的個人繳費標準。
三是統一保障待遇。遵循就高不就低、就寬不就窄的原則,確定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水平。
四是統一醫保目錄。整合后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使用自治區人社廳統一管理的城鎮基本醫保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準目錄。
五是統一定點管理。按照先納入、后規范的原則,將原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的定點醫療機構整體納入整合后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定點范圍。統一定點機構管理辦法,強化定點服務協議,建立健全考核評價機制和動態的準入退出機制。
六是統一基金管理。將城鎮居民醫保基金和新農合基金合并為城鄉居民醫保基金,實行財政專戶統一管理,執行國家統一的基金財務制度、會計制度和基金預決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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