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連浩特市開展文化市場法制宣傳活動二連浩特
3月18日是全國文化市場法制宣傳日,為切實開展好3·18文化市場法制宣傳日活動,進一步增強依法行政、守法經營意識,為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和內蒙古自治區成立七十周年大慶活動營造良好的社會文化環境,創建平安文化市場,3月18日上午,二連浩特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按照2017年全區文化市場管理工作安排,開展了以“規范文化市場經營秩序,營造和諧文化市場環境”為主題的文化市場法制宣傳活動,并向娛樂場所業主發放了《關于對營業性演出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一是凡在二連浩特市舉辦營業性演出,經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行政審批批準后,還需向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備案留存資料。二是演出場所經營單位提供演出場地,應當核驗演出舉報單位取得的批準文件,并建立現場演出日志。三是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作為文化市場執法機構,依法履行對營業性演出的監督管理,對違法違規開展營業性演出行為進行依法行政處罰。四是在歌舞娛樂場所演出的文藝表演團體、個體演員也應取得相關批準文件,并將演出完整資料、演出批準文件、許可證照及相關手續、表演團體、人員及節目內容等事先報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五是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加強對歌舞娛樂場所等的現場監管。
活動期間,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人員通過設置宣傳板、發放宣傳單、開設咨詢臺等形式,向廣大群眾講解涉及娛樂、出版、音像、印刷、互聯網等相關文化市場政策法規,集中宣傳了“12318”文化市場舉報電話的作用,以及明確和宣傳了文化市場受理投訴和舉報的內容、范圍。
同時還開展了文化市場法規進校園、進社區活動,進一步培養和強化社區群眾、經營業主、學生和家長的法律法規意識,使廣大家長和學生爭做文明網民,更好地保護未成年人的利益。
此次法制宣傳活動的開展目的是以法制宣傳日為契機,深入開展文化市場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嚴厲打擊文化市場各類違法經營活動,特別涉及侵犯知識產權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違法經營活動,提高文化產品消費者自覺運用法律法規來維護自身權力的能力,增強廣大群眾知法用法守法意識。擴大了文化市場管理執法部門的社會影響力,提高了社會的認知度,推進了文化市場規范化管理,促進二連浩特市文化市場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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