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蘭察布市扎實推進自然保護區環境保護力度烏蘭察布
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實現生態環境高質量
去年以來,烏蘭察布市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環保督查反饋意見,積極整改,扎實推進自然保護區環境保護力度。
按照中央環保督查反饋意見,自治區在自然保護區設置的663家工礦企業,涉及我市礦業權的有4家工礦企業,其中采礦權的1家、探礦權的3家。我市通過自查,查明在卓資大青山自然保護區、察右前旗黃旗海濕地自然保護區、興和蘇木山自然保護區、后旗烏蘭哈達火山地質公園等7個自然保護區范圍內共設置了36個勘查項目,23個采礦權。這些在自然保護區范圍內設置的勘查項目、采礦權,將分年度有序退出。
在此基礎上,針對自然保護區內工礦企業無序開發問題,我市通過對自然保護區內工礦企業逐一進行核實,拉單掛賬,銷號管理;編制自然保護區內工礦企業有序退出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方案,統籌協調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的整改情況,并建立長效機制。
為了加大自然保護區工礦企業的治理力度,目前我市已建立了保護區礦業權臺賬;注銷探礦權9個、采礦權10個,有3個探礦權已經縮減面積,退出保護區;市國土局已下發《關于核實清理自然保護區內已過期采礦權數據的通知》,要求各旗縣市區核查屬盟市、旗縣發證,由于企業自身原因未在礦證有效期內按規定提出延續申請的采礦權,公告注銷;市政府已印發《烏蘭察布市自然保護區內工礦企業退出實施方案》,要求各旗縣市區政府及市直相關部門落實執行;編制了全市《礦山地質環境恢復與治理方案》,正在統籌推進地質環境治理工作;建立了抄告制度,將違法行為告知農牧業、林業、水利、環保等部門,由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共同制止和處置國土資源違法行為,形成執法合力;市國土局與市公安局成立了資源環境犯罪偵察支隊開展聯合執法行動,促進國土資源違法案件依法查處到位。
同時,烏蘭察布市通過配合自治區環保督察組及自治區國土廳專員辦深入旗縣自然保護區,就礦山開采勘查情況進行聯動監督檢查,并對自然保護區違法開采企業進行清理。目前,全市自然保護區內違法采礦和勘查行為已全部制止,市政府于近日公告了關閉自然保護區內的35個各類礦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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