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9年內蒙古自治區突出貢獻專家選拔工作的通知要聞
關于開展2019年自治區突出貢獻專家
選拔工作的通知
內人社辦發〔2019〕20號
各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自治區各部、委、辦、廳、局人事處,各大企事業單位、中央駐區單位人事部門: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突出貢獻專家選拔管理辦法>的通知》(內政辦發〔2014〕41號)要求,現就2019年自治區突出貢獻專家選拔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拔范圍
在自治區企事業單位、中央駐區單位、農村牧區長期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并做出突出貢獻的專業技術人員、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技能人員、社會工作者、文化旅游人員、農村牧區實用人才等各類人才。
二.選拔條件
自治區突出貢獻專家的選拔應堅持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模范履行崗位職責,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學領域取得具有創造性的研究成果,或在技術上有重大發明創造或重大技術革新,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獲得國家或自治區(省部)級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等獎項的主要研究人員;
(二)在完成國家或自治區重點工程、重大科技攻關和在大中型企業技術改造、引進消化高新技術中,創造性地解決重大技術難題,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主要研發人員;
(三)在社會科學研究方面,學術造詣深厚,研究成果有獨到見解,以首位作者出版或發表過在學術界和社會上有較大影響的學術著作或學術論文,并獲得自治區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的社會科學工作者;
(四)在教書育人方面成績卓著,影響較大,并獲得國家或自治區優秀教學成果獎二等獎以上或者在醫療衛生、農業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服務及其他專業技術工作中取得優異成績或做出特殊貢獻的專業技術人員;
(五)長期在農村牧區、工礦企業等基層一線工作,依靠科學技術在生產一線做出突出成績,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專業技術人員、技能人員、農村牧區實用人才;
(六)長期工作在生產服務崗位第一線,技藝精湛,貢獻突出,在本行業中具有領先的技術(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術革新,在某一生產工作領域總結出先進的操作技術方法為同行業公認,并獲得過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或全區技術能手等榮譽稱號,業績突出,影響廣泛的高技能人員;
(七)長期從事企業經營管理工作,運用科學管理方法,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企業經營管理人員;
(八)長期從事社會工作,在社會服務管理事業中做出突出成績,并取得顯著社會效益的人員;
(九)長期從事文化旅游工作,在弘揚地區、民族文化事業中做出突出貢獻或在促進自治區旅游業發展中做出突出貢獻,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人員。
已獲得“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和自治區“杰出人才獎”、“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深入生產一線做出突出貢獻科技人員”等榮譽稱號,近年來沒有取得新的成果,原則上不再次推薦。
三.選拔數量
自治區突出貢獻專家每兩年選拔一次,每次選拔不超過100名。各盟市、自治區各行業主管部門應結合本地區、本行業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的總量及有關情況推薦人選。其中盟市推薦不超過10人(其中高技能人才不少于2人),自治區行業主管部門推薦不超過5人。
四.選拔程序
自治區突出貢獻專家的選拔,采取個人申報、單位推薦、逐級審核、專家評選的方法進行。
(一)人選推薦。在個人申報的基礎上,經所在單位同意,由盟市、行業主管部門組織推薦。各單位在確定推薦人選時應認真組織同行專家進行評議,單位內部公示無異議方可推薦,上報推薦人選時須提供被推薦人所在單位紀檢監察部門意見。非公有制單位申報人由自治區工商聯或行業協會(學會)負責推薦,也可由存放個人檔案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推薦申報。
(二)逐級審核。各盟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自治區行業主管部門和中央駐區單位人事管理機構根據選拔條件,對推薦人選進行審核,經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中央駐區單位審定后,將推薦人員名單和有關材料報送至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三)專家評選。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組織成立自治區突出貢獻專家評選委員會,負責評選工作,確定自治區突出貢獻專家擬表彰人選。
(四)報批公示。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將擬表彰人選名單報自治區政府審定,經批準后在自治區主要媒體和政府網站予以公示。
五.表彰獎勵
自治區突出貢獻專家由自治區政府發文予以表彰,并頒發《內蒙古自治區突出貢獻專家》證書,每人一次性獎勵2萬元。
六.申報要求
(一)申報材料。申報人員須填寫《內蒙古自治區突出貢獻專家呈報表》(見附件1)一式兩份,須附獲獎的證書、經濟效益(須有當地財稅部門的佐證)等材料的復印件,按照填寫《呈報表》的業績成果次序用A4紙打印后裝訂成冊,不按要求裝訂的不予接受申報材料。《呈報表》須經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區行業主管部門、中央駐區單位加蓋公章后上報。
(二)專項報告。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區行業主管部門、中央駐區單位須出具專項推薦報告,同時填寫《2019年內蒙古自治區突出貢獻專家推薦人員一覽表》(見附件2)。
(三)申報時間。材料申報時間截至2019年4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各盟市、各部門要把自治區突出貢獻專家選拔作為實施人才強區工程、統籌抓好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重要措施,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嚴格按規定程序、條件選拔推薦。推薦過程中要認真核實材料,保證質量,要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對有違紀、違法行為的人員不予推薦。
聯系人:包曉宇 王曉芳
聯系電話:(0471)6283951 (傳真)6946607
電子郵箱:rstzjc@126.com
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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