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無期!莫日根等38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宣判社會
????新華網呼和浩特11月8日電(石毅)11月8日,莫日根等38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在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莫日根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力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圖為法庭宣判現場。(新華網發)樂炎 攝
????莫日根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自2008年起,通過實施高利放貸,采用滋擾、威脅、暴力等方式索債,多次在呼和浩特市及周邊旗縣實施違法犯罪活動,以呼和浩特市冬泳協會、內蒙古晟皓實業有限責任公司和內蒙古慶禎運輸有限責任公司為依托,插手房地產行業、土方運輸行業,利用強勢地位替他人索要債務、攫取非法利益。被告人莫日根無視國法,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多次使用暴力、威脅、滋擾、強拿硬要、軟暴力或其他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20余起,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群眾,嚴重破壞了呼和浩特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該案因案情復雜、涉案人數眾多、犯罪事實及涉及罪名多,經過近4個月的審查,于8月9日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向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由于言辭證據多、爭議焦點突出、社會關注度高,為強化指控,取得更好的庭審效果,公訴人團隊大膽創新,首次在涉黑案件中采用多媒體示證,共制作PPT演示文稿1000余頁。按照“想先、想全、想萬一的原則”,專案組多次進行庭前演練,集體討論舉證效果和存在的問題,預想庭上可能出現的質證意見和辯解,歸納總結答辯意見,不斷完善出庭預案。庭審中,針對部分被告人拒不認罪、當庭翻供、避重就輕的情況,公訴人團隊有針對性地重點出示相關證據并予以駁斥,既有理、有力、有效地回應了爭議焦點,又教育了旁聽群眾,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審判機關充分采納了檢察機關的指控意見,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綁架罪、詐騙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等9項罪名數罪并罰,判處莫日根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力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等罪名,判處董峰等24人有期徒刑25年至3年不等的刑期及相應財產刑;以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罪名,判處其余13人有期徒刑15年至1年不等的刑期及相應財產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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