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查村、社區“兩委”換屆工作問答阿拉善盟
45.嘎查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幾年進行一次?
答: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2020年7月23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修正的《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規定:嘎查村民委員會每屆任期5年,屆滿應當及時舉行換屆選舉。
46.嘎查村民委員會選舉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答:根據《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的規定,嘎查村民委員會選舉要堅持以下原則:一是普遍選舉原則,凡是符合《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規定條件的選民均具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二是平等選舉原則,凡被確定為選民的嘎查村民在平等的基礎上參加選舉,一人一票,而且所有選票的效力完全相等。三是直接選舉原則,嘎查村民委員會的主任、副主任、委員均由登記選舉的嘎查村民直接投票產生,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指定、委派或撤換嘎查村民委員會成員。四是差額選舉原則,無論嘎查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還是委員,其候選人名額應當分別多于應選人名額。五是競爭選舉原則,允許候選人在嘎查村民選舉委員會的組織下開展選舉競爭活動。六是秘密投票原則,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法,并設立秘密寫票處,保證選民在沒有干擾的情況下,充分表達本人意愿,秘密填寫自己的選票。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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