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發布通告嚴格規范商業營銷宣傳行為呼和浩特新聞
網訊(北方新報網記者 劉 睿 實習生 侯曉曦))6月15日,北方新報網記者從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了解到,為嚴格規范商業營銷宣傳行為,該局發布通告,呼吁全市廣告主(商家)、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和廣告代言人,在商業營銷宣傳中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發布商業廣告,開展商業營銷宣傳活動,堅決杜絕借慶祝名義從事牟利活動。
具體規范如下:嚴禁借慶祝建黨100周年名義進行商業炒作;嚴禁使用或者變相使用中國共產黨黨旗、黨徽、黨和政府重大慶祝活動標志標識、慶?;顒有麄鲌蟮?、領導人講話等進行商業炒作;嚴禁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旗、國歌、國徽、軍旗、軍歌、軍徽以及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進行廣告宣傳;嚴禁開展含有損害國家尊嚴或者利益,泄露國家秘密內容,以及使用不規范中國地圖的商業營銷宣傳;嚴禁宣傳禁止銷售的“勛章”“獎章”“紀念章”和偽造的“紀念幣”“紀念鈔”“紀念郵票”等物品;嚴禁將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變相用于商業廣告,損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嚴禁開展涉及淫穢、色情、賭博、迷信、恐怖、暴力等內容的營銷宣傳;嚴禁開展內容含有妨礙環境、自然資源或者文化遺產保護的營銷宣傳;嚴禁宣傳餐飲浪費、煽動過度消費、宣揚奢侈浪費等違背勤儉節約傳統美德的商業營銷宣傳等。
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廣大消費者要注意甄別防范,防止受虛假違法廣告誤導,避免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如有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請及時撥打12345、12315熱線反映違法違規商業營銷宣傳的線索。
[責任編輯: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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