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新城區2021年小學升初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發布呼和浩特新聞
新城區教育局關于2021年小學升初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呼和浩特市教育局關于2021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意見》(呼教辦字〔2021〕10號)、《呼和浩特市市區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工作方案》(呼教發〔2019〕54號)和《呼和浩特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陽光分班”工作實施意見》(呼教發〔2019〕55號)等文件精神,現結合新城區實際,特制定此方案。
一、實施范圍
依據《義務教育法》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小學升初中的實施范圍包括:
(一)新城區小學有正式學籍且在學籍所在學校實際就讀的應屆結業生。
(二)新城區戶籍且在呼和浩特市市四區以外就讀的有正式學籍的小學應屆結業生。
二、實施辦法
(一)基本原則
1、堅持招生工作屬地管理、以區為主的原則,由區教育局具體負責。
2、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3、堅持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免試入學、同步招生的原則。
(二)報名方式
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招生均采取網上(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試信息網)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學生要按照操作要求真實、準確地完成個人基本信息采集,并根據招生計劃和要求,在網上填報區屬公辦學校或市區民辦學校志愿。
具有呼和浩特市市四區戶籍且有新城區小學正式學籍的應屆結業生,或具有新城區戶籍且在呼和浩特市市四區以外就讀有正式學籍的應屆結業生,可以自愿選擇市區民辦學校或區屬公辦學校派位,但不得兼報;非本市市四區戶籍但有新城區小學正式學籍的應屆結業生可以選擇市區民辦學校或在統籌安排時選擇有空余學位的區屬公辦學校。
(三)入學方式
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采取電腦派位和電腦隨機錄取的入學方式。民辦學校報名人數超過學校當年招生計劃實行電腦隨機錄取,隨機錄取比例為當年招生計劃的100%;報名人數未超過學校當年招生計劃,網上報名后直接錄取;民辦九年一貫制或十二年一貫制學校結業生可自愿直升本校初中(2020年5月31日以后轉入的小學生不具有直升本校初中的資格)。
電腦派位和電腦隨機錄取結束后,未被民辦學校錄取所有符合條件的學生將統籌安排到有空余學位的區屬公辦學校或市區民辦學校。
(四)提前批次招生
新城區范圍內愿意報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呼和浩特分校的少數民族結業生,可按規定先參加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呼和浩特分校組織的報名。被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新城區的電腦派位;未被錄取的學生,回原小學參加電腦派位。
(五)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學校小學結業生入學方式
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學校的小學結業生可直接升入本校初中;有意愿選擇其他初中學校就讀的,按照屬地原則,可向新城區教育局提出申請,通過電腦派位方式升學。
(六)“分招”資格
凡參加公辦學校電腦派位或民辦學校電腦隨機錄取(含統籌安排入學)并在錄取學校連續就讀滿三年的學生,參加2024年中考時享有“分招”資格。
三、實施步驟
(一)資格審核和信息采集(5月1日前)
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小學應屆結業生,統一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試信息網)信息采集。
(二)網上填報志愿(6月10日——6月20日)
通過信息采集的小學應屆結業生,需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試信息網)志愿填報。選報志愿應實事求是,按要求選報,不按規定選報的,其志愿一律無效。網上志愿填報結束關網后,由家長打印志愿填報信息確認表,進行信息核對。信息核對無誤后,家長進行簽字確認,并交回就讀小學。具有新城區戶籍且隨法定監護人在市四區以外就讀的小學應屆結業生,打印志愿填報信息確認表進行簽字確認后,需交回新城區教育局。凡未在此期間登錄“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試信息網”進行志愿填報的學生,被視為在本地區沒有入學意愿。
(三)電腦派位和隨機錄取(6月23日)
公開進行公辦學校電腦派位和民辦學校隨機錄取現場會。現場會將聘請有關領導、公證人員、紀檢人員及新聞媒體記者參加監督和公證。電腦派位和隨機錄取結束后,由專門的工作人員現場將錄取結果打印成冊,并在公開監督下,經基礎教育股負責人核準后發給錄取學校,錄取學校負責發放錄取通知書。新生入學報到時應攜帶錄取通知書、戶口簿和《初中入學登記表》。
(四)統籌安排(6月24日——6月30日)
凡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所有符合條件的學生將統籌安排到有空余學位的區屬公辦學校或市區民辦學校。參加統籌安排的學生,需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填報志愿。已通過電腦派位和隨機錄取的學生,教育行政部門將不再為其安排學位。
統籌安排結束后,被錄取學生在錄取學校規定時間內到學校報到,并上交《初中入學登記表》。登記表必須由畢業小學負責人審核、簽字、蓋章,經區教育局蓋章后,初中學校存檔。
(五)陽光分班(開學前兩周內)
新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民辦學校起始年級“陽光分班”工作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各學校在規定時間內把新生全部錄入分班軟件,保證新生全部參加“陽光分班”。分班要做到班級規模、學生性別、教師配備等各方面均衡組合。
四、相關說明
(一)2021年小學應屆結業生隨法定監護人一方落戶呼和浩特市市四區的時間需滿一年(2020年9月1日前)方為有效。
(二)具有新城區小學學籍的2022年小學應屆結業生,隨法定監護人(法定監護人為戶主)落戶時間需滿一年(2021年9月1日前,包含出生報入并隨法定監護人一方一同落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戶籍且戶口無轄區外遷移、變動記錄的小學應屆結業生),方為有效。
(三)具有新城區戶籍且在市四區以外就讀的2022年小學應屆結業生,隨法定監護人(法定監護人為戶主)購房落戶時間需滿一年(2021年9月1日前),在規定審核時間內需提供戶口本、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小學應屆結業生在市四區以外就讀的電子學籍證明(打印并加蓋學校公章),方為有效。
(四)雙胞胎(多胞胎)子女參加電腦派位、隨機錄取和“陽光分班”時,家長可自愿提出“雙胞胎(多胞胎)綁定”電腦隨機錄取和“陽光分班”申請。
五、保障特殊群體接受教育
統籌安排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嚴格執行教育優待政策,使符合優待條件的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公安英烈、因公犧牲以及其他符合優待條件的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按照有關政策,妥善安排入學。
六、做好控輟保學工作
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按照法律規定和國家有關要求,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依托內蒙古自治區控輟保學管理系統,建立失學輟學適齡兒童工作臺賬,確保控輟保學工作質量。
七、工作要求
(一)嚴格執行有關招生的各項規定要求,嚴格學籍管理,嚴格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錄取招生。
(二)各招生學校必須按照電腦派位和隨機錄取結果錄取學生,嚴格控制班容量,不得超計劃招生。
(三)各學校要嚴格遵守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切實維護招生工作的嚴肅性。
(四)各中小學要指定校級領導和教導(務)處主任各一人,負責處理本校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務。
(五)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對違反政策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和相關單位。
八、公辦學校派位和民辦學校隨機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一)登錄“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試信息網”查詢。
(二)關注微信公眾號“呼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服務部”查詢。
九、本文有效期自印發之日起至2021年小學升初中招生工作結束止。
附件:2021年新城區初中入學工作日程安排
新城區教育局
2021年6月17日
附件:
2021年新城區初中入學工作日程安排
(一)資格審核和信息采集時間:5月1日前
(二)個人填報志愿時間:6月10日——6月20日
(三)公辦、民辦學校同步進行電腦派位和隨機錄取時間:6月23日
(四)統籌安排入學時間:6月24日——6月30日
(五)陽光分班時間:開學前兩周內
[責任編輯:張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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