濕地保護出大招!呼和浩特年底前全面推行四級林長制無死角管護呼和浩特新聞
網訊(北方新報網記者 劉 惠) 9月3日,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會在南湖濕地公園舉行《呼和浩特市濕地保護條例》新聞發布會暨主題宣傳活動。《呼和浩特市濕地保護條例》將于今年10月1日施行,條例明確了濕地范圍內禁止開展擅自采砂、采石、采礦、取土、挖塘、砍伐林木;擅自排干濕地或者永久性截斷濕地水源;禁止向濕地排放污水、有毒有害物質,或者向濕地及其周邊傾倒固體廢棄物、垃圾等等12種行為,為呼和浩特市濕地保護提供法治保障。
為濕地保護志愿者授旗
據介紹,呼和浩特市現有濕地368塊、面積49.95萬畝,占全市國土總面積的1.9%,是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呼和浩特市的濕地資源是重要的鳥類棲息地和遷徙中轉區,如土左旗海流水庫,常年棲息生活著3~4萬只赤麻鴨,水天一線,萬鳥齊飛,很是壯觀;春回大地時,候鳥如約在哈素海中轉停歇,蘆葦隨風搖曳,群鳥嬉戲覓食,和諧之美,美不勝收。
濕地與森林、海洋并稱為地球三大生態系統,加強濕地保護,對于維護生態平衡,改善生態狀況,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為確保條例各項政策規定、規范要求落到實處、取得實效,下一步,呼和浩特市將全面推行林長制,年底前全面建立市、旗(縣區)、鄉鎮(街道)、村四級林長制責任體系,通過建立最嚴格的森林草原濕地保護管理體系,對所有重點生態區域林草資源實現網格化管理,配齊護林(草)員、技術員、執法員,確保林草管護全覆蓋、無死角。要抓緊制定出臺《呼和浩特市濕地保護修復制度實施方案》,及時公布呼和浩特市盟市級第一批重要濕地名錄,積極開展濕地保護專項整治行動,加快建立系統完整的濕地保護修復制度。同時充分利用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等先進技術手段,依托智慧林草生態大數據平臺,強化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災害監測預警和防控體系建設,實現資源管護數字化、智慧化、系統化。
[責任編輯:寶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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