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區警方發布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通告呼和浩特新聞
網訊(北方新報網記者 鄭慧英) 9月17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區分局發布警情通告:湖北利榮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區團隊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現已由新城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立案偵查,目前已進入訴訟程序。
凡與該公司有非法吸收存款或借貸關系的個人和單位,在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10月10日攜帶身份證、與湖北利榮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簽訂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投資使用的銀行卡復印件、投資使用的銀行卡交易明細等相關材料到新城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核實登記,逾期未核實登記者,該局視為主動放棄,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自負,望相互轉告周知。
投資參與人應主動提供案件線索,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案件查處工作,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不制造謠言、不傳播謠言,自覺維護社會秩序穩定。對聚眾擾亂公共秩序、妨害社會管理的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懲處。
湖北利榮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區團隊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的非法集資行為人(含負責人及其他為吸收資金提供幫助人員)自本通告發出之日起至10月10日止,應將自己在湖北利榮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集資期間收取的代理費、返點費、提成費、傭金等贓款全額退繳至新城區公安分局涉案財務專用賬戶,退繳贓款前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到新城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辦理。及時退繳上述款項的,可以依法從輕處罰;其中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作為犯罪處理。
凡在本通告規定期限內拒不退繳贓款或者歸還上述款項的,公安機關將嚴肅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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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警官 0471-6539505
伊警官 0471-6539505
[責任編輯:孫麗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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