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實行藥品零售企業信用分類管理包頭
近期,包頭市市場監管局按照《包頭市食品藥品安全信用分類管理辦法》,組織各旗縣區局對全市2090家藥品零售企業(含連鎖門店)進行了2023年度信用等級評定工作。
全市符合評定條件的藥品零售企業共1866家,其中,有224家藥品零售企業因新開辦不足一年、停業、變更等原因未參與評定。評出示范守信等級214家,守信等級1641家,失信等級11家。
2023年,包頭市市場監管重點開展了以疫苗、血液制品、特殊管理藥品、中藥飲片等為重點產品,以藥品購銷渠道、藥品零售企業主體責任落實等為重點環節,以網絡銷售為重點對象,以農村(牧區)、城鄉接合部為重點區域的專項行動。以涉疫藥品和醫療用品穩價保質、農村牧區藥品質量安全監管、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生產經營等專項整治,共檢查零售藥店5430家次,責令整改201家,立案230起,罰沒款115.14萬元,全力保障全市藥品流通市場秩序規范有序。
2024年,各旗縣區市場監管局將在日常監管中實施差異化監管措施,對信用等級評定好、質量管理體系完善、執行到位的企業主要采取企業自律為主、監督管理為輔的管理方針,除專項檢查和舉報檢查外,減少檢查頻次,充分發揮其示范引領作用。對評定為失信的企業則作為日常監管的重點,對企業負責人進行約談,并通過跟蹤檢查、增加檢查頻次、加大飛行檢查力度,結合風險管控平臺抽查、GSP執行情況檢查等,提高企業違法成本,督促其持續依法合規經營。通過對藥品零售企業實施信用等級評定管理,從而進一步推動和提高我市藥品安全質量保障水平。(記者 李岸)
[責任編輯:任麗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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