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推進柔性執法優化營商環境包頭
2021年4月,包頭市在內蒙古率先啟動規范涉企輕微違法“免罰輕罰”柔性執法工作,為各類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提供了更加寬容的發展環境,進一步助推營商環境優化。在推進柔性執法工作中,包頭市圍繞深化包容審慎監管、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涉企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和一般違法行為從輕減輕行政處罰的通知》,對全市各級行政執法機關在法定范圍內開展涉企輕微或一般違法行為實施“免罰輕罰”事項做出了統一規范,并以“清單”方式向社會公布,鼓勵經營者主動糾錯、自我糾錯、主動消除或減輕社會危害后果,彰顯了司法“溫度”。
2023年,包頭市某公司在向該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申報產品相關數據時,因疏忽未按照相關標準申報部分內容。經過包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深入調查和審慎評估,考慮到企業并無主觀惡意,決定對其免于行政處罰。
包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盛江彤說:“去年,包頭市市場監管局一共處理67件行政處罰案件,其中一件不予處罰,37件從輕處罰,占到案件的55%。目前,我們遵循處罰教育相結合的原則,能輕則輕。但是在食品、藥品、特種設備、重點工業產品等和人民財產、身體健康息息相關的重要領域,則要加大執法力度,讓行政執法有溫度,更要有力度。”
包頭市消防救援支隊也對主觀上沒有違法過錯,沒有造成相當危害結果或者危害結果較輕的企業,采取輕罰免罰措施。包頭市消防救援支隊法制與社會消防工作科科長白宏博表示:“柔性執法將使更多生產經營者受益,并引導他們更積極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職責、開展自身檢查巡查、實施設施設備維護保養等,將更有助于實現執法目的、促進消防安全。”
包頭市直各行政執法部門在編制實施“免罰輕罰”清單1.0、2.0版的基礎上,依法編制或動態調整“免罰輕罰”清單,進一步擴大清單的覆蓋面和惠及范圍。編制清單部門從1.0版的13家增加到3.0版的32家,3.0版公布實施不予處罰事項333項,增長率70%,從輕減輕處罰事項409項,增長率21%。
截至2024年3月底,全市各級行政執法部門累計辦理不予處罰、減輕處罰案件126649件,涉及金額8600余萬元,不僅讓企業感受到執法力度,更感受到執法的溫度,為包頭市營造一流的營商環境注入了新的活力。
包頭市司法局行政執法監督科解一鳴告訴記者:“今年,我們將持續推進免罰輕罰柔性執法落地見效,適時開展清單實施情況統計分析和評估論證,通過更廣泛的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警示告誡這種非強制性的執法手段,督促引導受處罰企業及時整改違法問題,營造更加寬松的營商環境。”(記者 趙遐)
[責任編輯:任麗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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