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爾多斯市商務局關于進一步征集2024年家裝廚衛“煥新”補貼活動零售企業的公告要聞
為貫徹落實內蒙古自治區商務廳、發改委、公安廳、財政廳、市場監督管理局《內蒙古自治區支持家裝廚衛“煥新”補貼實施方案》(內商運字〔2024〕744號)要求,推進我市家裝廚衛“煥新”補貼工作,現進一步公開征集參與2024年家裝廚衛“煥新”補貼活動的零售企業,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集時間
征集期間為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1日。
二、申報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征信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二)依法繳納稅收,以及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三)同意與支付結算平臺簽訂協議,對接完成信息上傳、交易收單和支付準備工作,能夠實現支付時直接扣減補貼金額并在支付結果及記錄中顯示。
(四)具有規范的財務、銷售、配送等管理制度和信息化系統,有完善的進銷存管理機制,能提供活動相關、可溯、不可更改的電子臺賬,可進行數據查詢、統計、導出、監管、清算及對賬。
(五)能夠墊付消費補貼資金。
(六)具有經過登記注冊的直營門店。
三、企業參與活動注意事項
(一)補貼商僅開具個人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中銷售貨物的名稱要規范,要明確商品的品牌、品類、型號等。如發生退貨情形,補貼資金應退回專項賬戶。
四、產品范圍
以下產品應當符合國家質量、安全、環保標準:
1、家具類:床、床墊、沙發、桌子、椅子、衣柜(含定制)
2、廚衛潔具類:櫥柜(含定制)、面盆、浴缸、坐便器、水龍頭、淋浴器
3、家裝建材類:木地板、瓷磚、門(含定制)、燈具、整體柜(含定制)
4、智能家居類:智能馬桶、智能門鎖、智能照明、智能窗簾、智能晾衣架、智能掃地機
以上品類如有變動,以補充公告為準。
五、申報流程
申報企業自我對照符合本通知申報要求后,填寫申報承諾書、企業申報信息表,聯通能夠證明符合本通知申報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PDF版提交至屬地商務主管部門。旗區商務主管部門初審后,匯總申報企業情況并明確初審意見后,連同企業申報資料正式行文蓋章,每周匯總上報市商務局。
六、后續審核
通過遴選的企業,后續按照要求提交參與活動所需的各項材料、信息,相關部門如發現申報企業不符合申報要求將取消企業參與資格并追回已使用的補貼資金。
請各旗區商務主管部門高度重視此項活動企業征集工作,切實做好企業申報組織、初審監管等工作。
七、材料送達地址
鄂爾多斯市黨政大樓B835辦公室
聯系科室:市場運行和消費促進科
附件:
1.鄂爾多斯市2024年2024年家裝廚衛“煥新”補貼活動參與企業申請表
2.鄂爾多斯市2024年家裝廚衛“煥新”補貼活動銷售企業承諾書
3.申報企業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清單(申報企業營業執照;信用報告;包含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的2023年年度財務報告或財務報表、2024年1-9月財務報表;2024年1-9月納稅憑證、社保繳納憑證;相關管理信息系統界面截圖及2024年9月的進銷存、配送臺賬明細;企業所有參與門店對應的營業執照)
4.企業申報匯總表(旗區商務主管部門填寫)
附件2:鄂爾多斯市2024年家裝廚衛“煥新”補貼活動參與企業承諾書
本單位自愿參加鄂爾多斯市2024年家裝廚衛“煥新”補貼活動,了解并遵守以下規則要求:
一、嚴格遵守鄂爾多斯市商務局關于家裝廚衛“煥新”補貼的規定和相關配套政策,認真實施家裝廚衛“煥新”工作。
二、家裝廚衛“煥新”產品價格為活動優惠價。
三、加強銷售網點現場管理,杜絕商場內出現非法中介人員(黃牛)或駐店廠商人員向家裝廚衛購買人轉售消費券。
四、能及時準確地提供家裝廚衛“煥新”活動的所有信息,包括銷售產品的類別、品牌價格、產品編碼、購買人名稱、發票號碼等。確保購買家具廚衛的發票金額與該筆訂單交易的金額一致。
五、在消費者核銷購買商品時,不得用于其他類商品優惠;本單位承諾無虛假宣傳、虛假交易行為。如有違規行為,主辦方及承辦方可立刻取消活動參與資格,返還違規發放資金并列入失信名單。
六、誠信經營,保證商品質量和服務質量,杜絕假冒偽劣、以次充好、以舊充新的產品進入市場流通。主動制止任何方式套取財政資金的違反活動規則、惡意騙取優惠的行為。
七、按要求布放活動宣傳物料,須提供不少于1種宣傳物料,如海報、收銀臺臺卡等。主辦方及承辦方有權在自有宣傳渠道免費使用商戶商標、標志、標識和店鋪圖片等用于本次活動宣傳,自有宣傳渠道不限于短信、微信、官網等。本單位保證所提供的圖片未侵犯他人的任何權利。
八、保留相應的資金使用憑證資料,形成臺賬,將相應臺賬資料提交給主辦方及承辦方,并在第三方審計時配合提供相關審計材料。做好清算工作,按規定退回不符合條件的補貼資金。
九、主辦方及承辦方有權通過后臺技術手段監測營銷活動實施,如發現存在作弊舞弊、利用不正當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刷單、套現、提供虛假證件或發票、虛假交易、非面對面掃碼交易等)騙取套取補貼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主辦方及承辦方可立即收回已發全部補貼資金,并取消本單位和補貼對象參與后續活動的資格。
十、因本單位提供的服務及產品問題引發的用戶投訴、處理和爭議等,應由本單位自行負責解決,主辦方及承辦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負責人(簽字):
單位名稱(蓋章):
2024年 月 日
1.內蒙古社區報遵循行業規范,任何轉載的稿件都會明確標注作者和來源;2.內蒙古社區報的原創文章,請轉載時務必注明文章作者和"來源:內蒙古社區報",不尊重原創的行為內蒙古社區報或將追究責任;3.作者投稿可能會經內蒙古社區報編輯修改或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