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規范秋糧收購行為提醒告誡書發布包頭
日前,包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向全市各糧食收購經營主體發布《關于規范2023年秋糧收購行為提醒告誡書》。
包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各糧食收購經營主體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原則,增強主體意識,切實履行責任,依法誠信經營,自覺維護本市秋糧收購市場穩定。各糧食收購經營主體要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在收購場所顯著位置公示告知糧食收購品種、等級質量標準、收購價格等內容。在收購糧食過程中要按質論價,嚴格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糧食最低收購價格,不得實施壓級壓價、價格欺詐、哄抬價格等擾亂糧食市場經營秩序的違法行為。各糧食收購經營主體在收購秋糧的過程中應嚴格執行《關于執行糧油質量國家標準有關問題的規定》,不得自行制定標準或以參照市場規則為由,違反按質論價原則,實施損害農民和其他糧食生產經營者利益的行為。各糧食收購經營主體在收購糧食過程中,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操縱價格,不得損害農民和其他糧食生產者的合法利益。各糧食收購經營主體必須配備與經營項目相適應、符合國家糧食交易規定要求、準確可靠的計量器具(糧食稱重、糧食定級等設備)。在用強檢計量器具必須經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檢定合格,并在檢定合格的計量器具上粘貼檢定合格標簽及標注有效期限,不得隨意破壞計量器具。各糧食收購經營主體應加強自律,自本提醒告誡書發布之日起,立即開展自查自糾,切實規范價格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加大秋糧收購檢查力度,從重、從快、從嚴查處各類違法行為。
包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對全市各糧食經營主體進行監督,如若發現在秋糧收購過程中出現違反上述法律法規的問題線索,請及時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 (記者 李岸)
[責任編輯:任麗華]
1.內蒙古社區報遵循行業規范,任何轉載的稿件都會明確標注作者和來源;2.內蒙古社區報的原創文章,請轉載時務必注明文章作者和"來源:內蒙古社區報",不尊重原創的行為內蒙古社區報或將追究責任;3.作者投稿可能會經內蒙古社區報編輯修改或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