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發布旅游服務廣告提醒告誡書呼和浩特新聞
本網訊(草原云·網記者 劉 睿) 為規范呼和浩特市旅游市場營銷宣傳行為,維護旅游市場廣告宣傳秩序,保護旅游者合法權益,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旅游服務廣告提醒告誡書。
告誡書中提到,旅游服務廣告應當真實、合法,以健康的表現形式表達廣告內容;旅游經營者應當嚴格按照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市場主體登記機關許可服務項目和核定的經營范圍發布廣告,不得發布超越許可服務項目和核定經營范圍的旅游廣告;旅游服務廣告中宣傳的旅游項目、價格、旅游線路和時間以及旅行社名稱等內容,應當真實、準確,不得含有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旅游者;旅游服務廣告中標明的旅游價格,應當是旅行社收取的全部費用,包括消費者必須支付的所有旅游合同項目費用。優惠價格或者促銷活動有限制或者附加條件的,應當在廣告中明確標明;旅游服務廣告不得使用“零團費”“負團費”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以低于接待和服務成本報價招徠旅游者;旅游服務廣告不得使用與實景不符的其他景點視頻、圖片,虛構旅游服務效果等。
為進一步維護旅游市場良好秩序,保護旅游者合法權益,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持續加大旅游市場廣告營銷宣傳監管監測力度,及時查辦旅游者投訴舉報,依法依規查處發布虛假違法旅游服務廣告行為,公開曝光情節惡劣、性質嚴重、影響較大的違法案件。同時,也歡迎廣大旅游者和社會各界對虛假違法旅游服務廣告宣傳行為進行監督。若發現相關違法違規行為,請及時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
[責任編輯:賈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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