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內蒙古建設,打出提高行政執法水平組合拳呼和浩特新聞
日前,內蒙古自治區新聞辦舉行第五場“誠信內蒙古建設”主題新聞發布會,自治區司法廳、財政廳、交通運輸廳、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了自治區嚴格依法行政、不斷提升行政執法質效情況,并答記者問。
自治區司法廳黨委委員、副廳長戴燕介紹,目前,全區范圍內正在推廣應用自治區統一行政執法文書格式;將行政許可、行政處罰“雙公示”拓展至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確認、行政征收、行政給付、行政裁決、行政獎勵、行政備案和行政監督檢查“十公示”;自治區公安廳推行“輕微交通違法行為不處罰”“十分鐘違停免罰”等;全區行政執法監督基本形成“1部地方性法規+3部政府規章+若干政策文件”的制度體系;自治區本級、盟市、旗縣(市、區)已全部建立行政執法監督專職機構,1000多個司法所已開展或協助旗縣級司法行政部門開展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
自治區財政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武劍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自誠信建設工程實施以來,自治區財政廳積極履行財會監督職責,規范政府采購市場秩序,防范趨利性執法行為,在落實財政系統行政執法質效提升上全面發力。2024年,對64家會計師事務所和24家資產評估機構開展執業質量檢查;針對政府采購領域反映突出的采購人“四類”違法違規問題,聯合相關部門在全區開展了專項整治;細化制定財政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和“免罰”、“輕罰”兩張清單,在法定權限、范圍內給予行政相對人容錯、糾錯空間。自2021年以來,罰沒收入總體呈逐年下降趨勢。
自治區交通運輸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宣登殿表示,目前,自治區交通廳建立包括對道路運輸經營者違反車輛技術管理規定行為的處罰等29項不予處罰清單,包括對沒有車輛營運證又無法當場提供其他有效證明的車輛實施強制措施等4項不予行政強制措施清單;印發了說理式執法工作指引,系統規范了制作文書中舉證、引用、裁量、定性闡述方式,印發執勤執法規范用語手冊,指導執法人員在執法檢查、調查取證、制作文書、當場收繳罰款以及處理突發事件時用語規范;修訂了全區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適用規則和基準,嚴格落實《行政處罰法》中從輕、減輕、不予、可以不予處罰有關規定。編制了囊括公路路政、道路運輸、海事水運、公路建設、安全生產5個領域的裁量基準,共計333項;將適用情形從原先的情節較輕、較重、嚴重細化為輕微、較輕、一般、較重、嚴重5個檔次,進一步壓縮執法人員裁量空間。
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毛寶鋒表示,今年自治區市場監管部門全系統推行“體檢式監管 服務型執法”。即做好事前“把脈式”服務,通過建立違法風險預警提醒機制,制定并公示合規指引清單,向行業協會和經營主體發布違法風險預警提醒;做好事中“靶向式”執法。在執法過程中,規范涉企執法檢查,健全以信用分類為基礎的精準監管,嚴格執行市場監管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和基準,實現“過罰相當”。廣泛采用非強制性措施,對經營主體進行合規指引。截至目前,全區市場監管系統已辦理免罰案件1125件;做好事后“康復式”回訪。堅持不以罰款為目的、不以處罰畫句號,將案件回訪納入行政處罰必備程序。同時實行“承諾制”修復、“加速度”辦結等措施,支持失信企業信用修復。2024年以來,全區市場監管部門辦理信用修復8萬余件,其中67%通過網絡渠道辦理。
據了解,今年以來,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深入貫徹實施國務院部署的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計劃,將誠信建設工程列為對全區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具有支撐性、牽引性、撬動性作用的“六個工程”之一,將2024年確定為“誠信建設提升年”,同時《內蒙古自治區社會信用條例》已于9月1日實施。內蒙古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誠信內蒙古建設,打出了提高行政執法水平的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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